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適用對象|早安健康NEWS...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適用對象|早安健康NEWS

2015-02-27, on 健康醫療



2014120902 flu

若不幸感染到即將來臨的流感,衛生機關每年都會準備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以協助民眾早日康復,但因備量有限,可以接受公費藥劑有資格限制。疾病管制署表示,即日起至 2015 年三月底,將在原有的適用對象之中,再擴大兩類民眾也可以免費使用,並將視疫情狀況隨時調整擴大適用期間。

原先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有九類,這波新增加了「高燒持續48小時之類流感患者」及「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二類,因此全部已有十一類適用對象。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每年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約會備妥 230 萬劑,包括瑞樂沙及克流感,瑞樂沙為吸入型、克流感為口服,兩者皆用於治療A型或B型流感。民眾如果不在十一類適用對象之內,仍可自費使用,例如克流感自費約一千元。

疾管署防疫醫師羅一鈞指出,不在十一類適用範圍內的民眾其實不用擔心,因為流感其實並不是用藥醫,而是以補充養份增強抵抗力的支持性療法為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主要作用是在協助病患縮短生病復原或是住院的時間,一般會先針對重症的病患或是有慢性病的病人先使用,如果是中年乃至於年輕人本身身體健康,就會把藥劑留給其他更需要的人。另外這次擴大適用對象的目的之一,也是為了避免傳染給他人。

根據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自今年 8 月 1 日起,全國已累計 51 名流感併發重症病例,其中 14 名死亡。台灣流感高峰期約在 12 月底至隔年 2 至 3 月,目前鄰近日本及中國大陸北方省分,及美加部分地區,流感病毒活躍度已有上升情形,預估國內流感疫情將逐漸上升。

疾管署呼籲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平時應養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衛生、良好的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生病在家休息、維持正常作息,以有效預防流感並降低流感傳播,如出現呼吸短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或高燒持續48小時以上等流感危險徵兆者,應戴口罩儘速就醫及早治療,依醫囑服用藥物,並於家中休養。有關流感相關資訊可參閱疾管署網站之新型A型流感專區,或撥打免付費民眾疫情通報及關懷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圖片來源:疾病管制署)

  【本文出自 健康達人網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 健康達人網 ;歡迎加入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healthworldno1 。未經授權, 請勿轉載!】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