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蒐》擅自攜藥入境販售觸法
2015-02-27, on 養身保健
【台灣新生報記者萬博超報導】
有些民眾出國旅遊帶回來一堆藥品,分送親朋好友,但記得別自行上網販售,小心有法律責任。
自行攜帶的藥品,按規定入境後不能販售,若無藥商許可執照及藥品許可證,自行攜帶藥品至國內或網路上販售違反藥事法規定。國外藥品無中文標示,擅自購買服用,可能因未注意正確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及副作用等,導致傷害發生。
圖:資料圖庫
藥品亦非伴手禮,國人習慣帶藥品回國當伴手禮,國外攜帶自用藥品入境,應依照「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規定。此外到販售藥酒的地方還是要注意,其實「藥酒」是「藥」不是酒,來路不明的「藥酒」不可飲。
用藥還是要找藥師或醫師諮詢,藥局販售之感冒藥多屬指示用藥,如需要使用,可至社區藥局由藥師指導服用,以避免重複用藥或藥品交互作用之潛在危險。
而平日急救藥物如氣喘病人使用之急性支氣管擴張劑,或緩解心絞痛之舌下錠。應注意藥品使用量是否足夠及有效期限是否過期,以免缺藥生意外。
服用感冒藥也需注意。常用於治療過敏及流鼻水症狀之抗組織胺成分,服藥後可能會有嗜睡、暈眩的情形發生,應避免開車或從事機械操作等警覺性較高的工作。
服藥不貪杯。酒精會與部分藥物可能產生交互作用,例如酒精與部分磺醯尿素類降血糖劑併用,延長其降血糖藥作用,導致血糖過低發生的意外。
醫師建議不聽別人推薦的藥;不信有神奇療效的藥;不買地攤、夜市、遊覽車上賣的藥;不吃別人送的藥;不要推薦藥給別人。
北市聯醫藥師陳崇逸指出,如果發生藥物過敏的藥品時,記得向醫師或藥師拿取藥物過敏反應紀錄卡,記載發生過敏的藥物名稱及藥物過敏發生症狀等。
陳崇逸建議,將藥物過敏卡與健保IC卡一起放置,並於就診時出示給醫師看,方便讓醫師知道您曾對何種藥物過敏,以避免再次處方相同藥物,這將是對自己用藥安全最大保障。
本文出處:台灣新生報
https://www.tssdnews.com.tw/?FID=23&CID=26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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