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情緒」被當成一種「病」/文:杏語心靈花園之友...

當「情緒」被當成一種「病」/文:杏語心靈花園之友

2015-09-24, on 紓壓良方



當情緒被當成一種病

(助人工作者/兼職作家/杏語心靈花園之友)


昨天說要寫的文章,其實,原本是沒有要再去想這個議題的,因為塵封起來對我而言或許是好事。

影星的死亡說來也是事不關己,雖然他演了一些很棒的電影,也演得不錯,但對我來說,他還是陌生人。會讓我掛心的,是現實生活中認識的人,而且她是很棒的人,會讓人擔心哪天再也見不到她的那種。我知道除了祝福,沒有任何我能幫上忙的地方,雖然每次看到她出現厭世的文字時,還是會心頭一凜,觀察一下有沒有誰在支持她,至少fb的幾句話也好。我不是她的心理師,沒有資格對她做心理師的事,我只能盡一點點對朋友的義務,給幾個過來人經驗的建議。

 

示意圖:資料圖庫

為了讓自己變得開朗積極,變得樂觀,我努力接觸有很多正能量的人或書。你相不相信?如果給我勵志書的目錄,我可以半個月就生出一本指定的勵志書來。(由一個拿著重大傷病卡的人來寫勵志書,說來倒也滿可笑的。)但是,我身邊曾經圍繞著很多情緒有困擾或是時常抱怨的人,因為我是稱職的垃圾桶,搞得我壓力很大。後來,我下定決心,只幫助值得幫助的人;過河拆橋的那種,就用話術潑他們冷水,他們自然會現形,然後摸摸鼻子去另尋出路。或許你會覺得我自私,但我也只是人,若想逾越能力去做菩薩的事,只會是泥菩薩。

我不認為「病」是值得關心的,值得關心的是「人」。在特教系時老是在想診斷和分類,施測計算分析那些心評測驗的熟練度遠超過其他同學,但我真正進教學現場之後才發現自己錯得嚴重,哪些孩子被歸類成什麼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怎麼幫他們找資源、怎麼設計課程去因材施教。同理,身邊的人也是。我才不管他們是否被醫生診斷出什麼病,雖然我也有本事判斷但也並不重要,我只在乎他們有沒有足夠的支持好幫他們度過難關。什麼症狀有哪些方法或許有用,但那只是助人時方便使用的方式,再怎麼樣也不能變成醫生對待患者的視角,更別說是朋友的立場,因為重點都是要放在「人」身上。

我討厭被同情,被同情就是被歧視的一種,被以異樣眼光對待。同情和關心是不同的,那個差異實在一言難盡,所以按下不表。多年前,那本書出版後沒多久,剛好有新聞特輯到診間取場景,拍攝一些我和醫生互動的影像;後來醫生告訴我,他自己常上電視很習慣了,對媒體完全免疫,反而是我必須承受以前沒面對過的壓力。(他後來變名嘴了,但我懶得跑這麼遠去回診,也不想和政治立場這麼有關的人做太緊密的互動,雖然他的確曾經幫助我許多,我還是換醫生了。)但是,會出現在新聞裡都是瞬間的事,要和過去的形象切割是很容易的。最近,那位影星掛掉時,沒人突然想到我,沒人跟我說些奇怪的話,其實我很開心,因為我完全揮別那種形象了。

但內心深處的感受與公眾形象是兩回事,要怎麼切都切不乾淨,因為深刻體會過的感覺沒那麼容易消失。再說,情緒的病不像水痘,不會發作一次就免疫,面對不良的環境和事件,壓抑很久的炸彈仍會引爆。就像得過感冒的人還是有可能再次得感冒一樣,偶爾還是有些症狀以及事故,通常也懶得解釋原因,反正幸運沒死,就再堅強起來吧。討厭倒退,但要對病情可能好壞反覆這件事釋懷,坦誠讓沒生病的人理解,不是曾經走出死亡陰影的人就不會再自殺,因為再有意志力的人都不可能沒病沒痛,只是在病痛之時能更強韌地努力康復而已。

我老早不把那個病放在我的視野裡,(正向務實些,把標籤看成資源會好些)雖然我每天吃藥(目前是每天8顆),但能好好的活著甚至做些有意義的事,吃藥便吃藥吧。我的意思不是指光靠藥物可以解決所有問題,因為把人丟進地獄裡的時候,藥物根本是杯水車薪。離開地獄(糟糕的環境)是最好的解答,哪怕被阻止,也要挺身為自己而活,不要變成行屍走肉。吃藥是一種強力的輔助,因為腦部化學物質的平衡被破壞,可不是說聲變好就真能變好。在醫療的協助下,人也還是要靠自己想變好的意志力,拿出勇氣,該放下的事就是要放下。(放下是件很需要勇氣的事,有時甚至比堅持還要困難。)

這篇文章或許幫不了病症正發作的人;因為換成是我在很嚴重的狀況下,也會把光明的東西都讀成黑暗,認為不是這個世界如此扭曲殘酷,就是我自己不適合也不值得活在這個世界上,因為所有的東西都不對了。只是,若你夠幸運,沒得情緒上的病,或是雖然有但和我目前一樣穩定控制,那麼,或許我不知所云的這些話尚且能有幾句可以進到你的心裡,我由衷期盼。

PS:若你想看那位近期辭世影星的電影,建議看《美夢成真》(What Dreams May Come) 吧!情緒可以根深蒂固也可以是一念之間,只是什麼是永恆呢?這個道理若用宗教來比喻說明,就是成佛是狀態而非結果,但至少曾經領悟過就會有幫助,境界能有長期的超然,但沒有永恆的超脫。這不是悲觀,反而是樂觀,世界可以變更好,不正是最美麗的事情嗎?

編按:至少必須出過紙本書籍(自費出版不算)並於坊間發行者,方能使用作家頭銜。暢銷與否在所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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