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利法》不是安樂死!當生命有一天來到終點,你想要如
2019-01-10, on 健康醫療
最美的姿態說再見臺灣第一本《病主法》專書12/26出版
當生命有一天來到終點,你希望以怎樣的姿態道別?
是躺在病床上任由他人決定?還是預先做好規劃?
人生最後一堂課,善終是自己的責任,也是給家人的愛!
生命中最悲傷的離別是死亡,最沉重的負擔是代別人抉擇生死。
是否該讓罹重病的家人知道真實病情?何時該放手不做無效的急救?
凡掙扎過的人一定知道有多難,有多痛。
醫療科技進步,親情友誼難捨,「善終」比想像的還更遙遠。
生命最該圓滿的終點,卻總有許多遺憾、悔恨、淚水……
預約美好告別,生死才能兩相安!
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法》將於108年1月6日,在台灣正式上路。
這個劃時代的重要變革,是人人得以保有自然圓滿的契機。
(圖片來源:資料圖庫)
傳統醫療法規把病人與其親屬一視同仁,沒有賦予病人優先知情、選擇與決定的權利;既有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也只允許末期病人在病危或瀕死時,才能拒絕急救與維生醫療,更多賴活不得好死的病人,無法實現善終的願望。《病人自主權利法》不僅確立了以病人為優先,拓展得以行使特殊拒絕權的病人範圍,同時也使尊重病人拒絕治療的醫師不必背負刑法的犯罪責任。
我國《病人自主權利法》(以下簡稱《病主法》)將於108年1月6日正式上路,這部法律是目前亞洲保障病人自主權利最完整的一部專法,代表了華人社會劃時代的重要變革。天下雜誌於107年12月26日出版《最美的姿態說再見: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內涵與實踐》,這本由《病主法》起草者、台大哲學系孫效智教授所著的新書,是全台灣第一本完整展現《病主法》理念精神與實務作法的書籍。
孫效智教授在書中有系統地介紹這部專法的基本理念、病人自主權的涵義與落實特殊拒絕權的機制,也提供具體的病人自主行動指南,更從國際趨勢、倫理、法理的不同角度,引導讀者深入了解病人自主權。孫效智教授作為生命教育的推動者與倫理學者,不只在校園及學術領域貢獻所長,更選擇投身於艱鉅的《病主法》研修工作,誠如他在書中所言:「選擇正是自主的核心,更是每個人活出尊嚴與意義的關鍵。」
本書邀請了共同見證並致力於這部專法誕生的各界人士現身力挺,包含催生《病主法》的前立委、病人自主研究中心執行長楊玉欣、前總統馬英九及其夫人周美青、台北市長柯文哲及產官學界等專業人士,可望加深國人對於《病主法》的接受度,開啟生命教育的對話機會,進而攜手展望和諧的醫病關係,迎接自主善終的未來。
《病主法》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預立醫療決定(AD)及醫療委任代理人(HCA)等機制,協助病人了解自己的病情,賦予病人在意識清楚時及早決定重症時醫療決策的權利。台灣作為亞洲第一個通過《病主法》的國家,面對這項重大變革,無論病人、病方或者是位居第一線的醫護人員,都需要完整而詳盡的相關專業知識,以保護自己與家人的權利,更讓醫療臨床配套機制的實行更加完善。
傳統醫療法規把病人及其親屬一視同仁,沒有賦予病人優先知情、選擇與決定的權利;既有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以下簡稱《安寧條例》)也只允許末期病人在病危或瀕死時拒絕急救與維生醫療,而其他更多賴活不如好死的病人,則無法實現善終的願望。《病主法》不僅確立了以病人為優先的自主權,同時也拓展了行使特殊拒絕權的病人範圍,使得尊重病人拒絕治療意願的醫師不必背負民事、行政與刑事的責任。
(圖片來源:資料圖庫)
《病主法》與《安寧條例》在本質上有很大的差異。首先,《安寧條例》的適用對象僅限「末期病人」,《病主法》則擴大為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疾病項目等五種臨床條件均適用。此外,《病主法》允許病人拒絕的醫療選項遠較《安寧條例》寬廣,病人不僅能拒絕維持生命的有效醫療,也能拒絕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副總統陳建仁認為「《病主法》是醫師、病人、家屬三贏的法律」,《病主法》保障並確立了病人自主的權利,並讓醫、病、家屬可以在「圓滿善終」的路上共同努力。
(本文摘自天下雜誌《最美的姿態說再見: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內涵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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