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姐弟倆活在自己爸爸親手製造的地獄裡!
2015-01-20, on 養身保健
導語: 看著這倆孩子的眼神,我想我已經心碎成粉末了。那一道道躺著血液和濃水的傷口,一直流進我的骨髓。 看著他們所有祝福的語言都是無用的,回頭看看那個所謂的父親,我想這兩個孩子的未來已經沒有了,因為不久他們還會回到原來的軌道里。而我想幫有幫不上的感覺
看著這倆孩子的眼神,我想我已經心碎成粉末了。那一道道躺著血液和濃水的傷口,一直流進我的骨髓。
看著他們所有祝福的語言都是無用的,回頭看看那個所謂的父親,我想這兩個孩子的未來已經沒有父親了,因為不久他們還會回到原來的軌道里。而我想幫有幫不上的感覺會牽扯我一輩子。
這個時候,我想起來了,還有國家,還有我們繳納的稅收和養老保障,我在想,這中間政府就應該有責任給這兩個孩子安排以後的生活,無論福利院還是收養。
這樣的父親已經不具備監護孩子的能力了。如果政府袖手旁觀,於心何忍。與其在兒童節的時候走訪作秀,不如當下給點這些孩子溫暖。安排好以後的生活。
溫馨提醒:
以下畫面略帶血腥
這種父親真是太可怕了!好在他們現在都被救出來了…
要如何幫助受虐兒童呢?讓他們走出陰影,心理更健康!
【核心提示】
“兒童家庭暴力”並不是一個新名詞,但是在這個人們法律意識、兒童保護意識不斷提高的社會環境下,虐待兒童也成了一個新的嚴重的社會問題。在又一個兒童節即將到來之際,因為“摔子事件”等一系列新聞讓家暴兒童再次引起社會關注。
虐待和兒童這兩個本應遠離的詞語卻因為很多孩子的悲慘遭遇被生硬地連接起來。那麼,到底是誰在向天真無力的孩子實施暴力行為?他們為何要施加這些令人髮指的行為?成人世界又該如何幫助受虐兒童脫離施暴者的手?近年來,兒童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例逐年上升,已經演變成為一種社會問題,我們在近期的虐童事件曝光後總是沉浸在一波又一波的震驚和謾罵中,兒童遭受的非人待遇讓我們不得不反思,到底我們的教育出了什麼問題,到底為什麼我們的孩子要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當我們看到一些父母在等待孩子救援的過程中臉上深深的懺悔和愧疚時,我們不知道應該欣慰還是應該痛心。
【記者手記】
兒童的家暴之痛與父母的精神之困
“六一”前夕,家暴兒童再次引起社會關注。打工家庭的孩子成為家暴的“重災區”,兒童受家暴存在難察覺、難介入、難干預的困境,顯然有別於正常家庭,更多地體現了家庭環境上的差異。事實上,流動兒童的家暴現象,與流動兒童缺少關愛一樣,都是“留守”問題的表象之一。在流動環境中成長的許多孩子,面臨著親情飢渴、關愛缺乏等問題,精神上的“留守”狀態成為他們心靈一角最觸目驚心的標識。
在教育學上,父母被視為孩子的第一任教師,孩子最好的成長是與父母在一起,在愛的注視下漸漸長大。那些“精神留守”的孩子們苦苦守望父母歸來,在午夜夢迴的囈語中念叨著爸媽,孤獨與緊張、失落與焦慮,成為這個年齡段本不該時常體會的心理感受,化為籠罩童年的重重陰雲。這樣的心理狀況造成的後果,不僅僅是個體成長的問題,更是市場化、城鎮化迅猛發展的進程中日益凸顯的社會問題。
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曾說過,要像對待荷葉上的露珠一樣小心翼翼地保護兒童的心靈。實際上,近年來“精神關愛”的陽光,正傾灑在越來越多留守兒童、流動兒童身上:“代理媽媽”的出現、“兒童之家”的成立、城市教育資源的共享、農民工子弟學校的建設……怎樣減少孩子們為“不完整的城鎮化”付出的幸福代價,正處於艱難探索中。
很多時候,流動兒童被虐待,實質上都充當了父母發洩壓力的出氣筒。流動群體中的父母為生活而奔波,為生計而掙扎,既有身體上的勞累,也有來自老闆、工友以及周邊群體的環境壓力,更有兩地分居、背井離鄉等心理困苦。經濟上拮据、精神上緊張,以及對子女缺乏有效教育的方式,選擇家暴似乎就順理成章了。在家暴“重災區”的對面,更多地還是缺少流動父母精神撫慰的“緩衝區”。如何走進他們的心裡,如何緩解他們在奔波與掙扎中的痛苦,幫助他們端正心態,是政府與社會必須共同思考的重要課題。
重視流動兒童的家庭暴力問題,不僅是如何從法制的角度,預防和懲治家暴,更需要關注流動人口的精神狀態,將其列入城市社會工作的主要內容,依托學校、企業工會,經常性對外來從業人員開展有效的心理干預,對有暴力傾向的父母,在給予一定生活保障的同時及時給予精神撫慰,才能讓他們與孩子一起享有燦爛的心靈空間。
【他山之石】
“防止虐待兒童會”1979年成立於香港,是一個倡導兒童權益保護的民間社會組織。針對虐待兒童、疏忽照顧兒童等情況,提供熱線、調查、個案跟踪、小組輔導及公眾教育等服務。一般遇到公眾利用熱線舉報後,社工會立即跟進調查,確定真實性及評估有關兒童受虐的嚴重性,從而向兒童及其家人提供專業的輔助。從1993年1月,該NGO的工作得到政府認可,成為政府資助的社會服務機構之一。除此之外,香港的社會福利署有一整套處理虐童案件的程序。接案後先初步評估事件的嚴重性,然後決定是否要為兒童安排體檢、轉介警方刑事調查、安排臨時住宿。
在司法追究方面,對未成年人負有管養、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未成年人,而導致其受到不必要的痛楚或健康損害,包括沒有為該未成年人提供足夠的食物、衣物或住宿的,均屬刑事罪行,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
美國設有強制報告製度
在美國,保護兒童放在所有家庭及青少年服務的首位。美國在20世紀60年代開始關注兒童虐待問題,70年代開始立法,建立了虐待兒童報告製度。美國開設專門的防止兒童虐待的熱線電話。老師、社工、醫生、護士、鄰居等如果發現虐待兒童的事件必須報告,若知情不報被發現一樣要承擔法律責任。父母出於管教的目的動手打了孩子,如果被鄰居報警也會遭到逮捕。因為家庭暴力屬於由政府起訴的公訴罪,一旦報警就無法撤銷起訴。
在加州,家庭暴力的適用對像不僅限於夫妻之間,,也包括同居者以及曾經同居生子的男女。不管家庭暴力犯罪的程度和影響如何,警察都會將施暴者逮捕送進監獄,而保釋金會高達5萬美元。美國政府從2002年開始,每年撥款3.9億美元用於司法部的反對家庭暴力項目,為地方政府和非官方機構提供指導和資金支持。在聯邦層面有《暴力傷害婦女法案》,同時各州也都有各自關於家庭暴力的法律。家庭暴力引起美國社會的廣泛關注始於上世紀70年代。1974年,美國出現了第一個專門為被毆打婦女而成立的庇護站。
香港NGO獲政府資助
我的父親母親,你們怎麼了?
5月12日,上海浦東一醫院大廳內,一男子因夫妻矛盾,把年僅1歲的兒子狠狠摔砸在水泥地上。監控畫面顯示,男子突然把抱在肩上的兒子,拽著腿狠狠地往大理石地上砸。男孩被甩出5米遠,顱骨骨折、口鼻大出血,當場暈過去。陳某後因故意傷害,已經被浦東警方刑事拘留。
據悉,被摔砸在地的男童系陳某的第3個孩子,陳某另有兩名女兒。就在3天前,陳某因帶孩子的問題與妻子薑某發生爭執,用刀將其劃傷致其入院治療。當晚,陳某攜1歲兒子到仁濟醫院東院尋找可能前來就醫的薑某,後因尋找未果,遷怒於兒子,因而發生前述慘劇。據男童奶奶介紹,他們一家人來自湖北黃岡,男童於事發前1週左右到上海,暫由在上海打工的父母帶,陳某和姜某結婚已6年,目前都在上海打工,陳某做木工活,姜某在工廠打工。“他們平時吵架並不多,我兒子也非常疼愛自己的孩子。”男童奶奶表示,談及兩人之間的矛盾,也就是姜某平時不願意帶孩子。
這次“摔子事件”並不是個例。貴州省金沙縣的虐女案件近日也同樣受到關注,受害者小麗原是貴州山區裡的留守兒童,父母均是農民工。可自從外出打工的父親回到家中之後,小麗長達6年的噩夢便開始了。開水燙頭、魚線縫嘴、跪碎玻璃、針紮手指……種種虐待致使小麗渾身是傷、精神恍惚。因為兩次被開水澆頭,小麗的頭頂大部分已經毛髮不生。4月4日,西安也發生了一起父親摔子事件。20歲的父親小明(化名)因為上網問題與19歲的妻子當街爭執,一氣之下,這名父親將只有1歲9個月大的兒子摔到了地上。這起案件在17日有了結果,摔傷兒子的年輕父親在全家人的陪同下向派出所投案自首。在檢討書中,他承認自己的行為急躁,不計後果,因為摔孩子一事讓生活並不寬裕的家人到處借錢去救治孩子。“傷害家人、傷害小孩也是犯法,不能因為是自家人,就不管法律……我後悔極了。”他認識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希望能給他一個機會,讓他重新做人。
看過這樣的事件,我們該如何理解這位父親的行為?說他不愛孩子嗎?據民警了解,這位父親平常對孩子還是很好的。可是,在一時衝動、賭氣之間,竟然用孩子的生命作“洩恨的工具”,他的“衝動”讓孩子受到了重創,讓一個家有了更深的裂痕,也讓他自己的良心受到了巨大譴責。了解事件的人們,都紛紛指責這位父親的暴虐,雖然是家庭糾紛,但是他的傷害行為是故意的,警方已將他刑拘,這樣的結果是他和家人都始料不及的。
這位父親的不理智行為,帶給我們的是什麼呢?為人父母者,真應該好好反思一下了,在很多時候,我們何嘗不也會把夫妻間的矛盾、工作上的壓力、人際交往間受到的一些委屈,引發到無辜的孩子身上,心中明知是錯,但就是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雖說絕不會像這位父親一樣傷害孩子至深,但也對孩子幼小的心靈造成了一定的傷害。
完整的家和愛他的監護人,是社會對孩子的責任
兒童遭受家暴的原因多種多樣,但歸結起來,根本原因還在於成人將孩子作為私有財產而認為可以隨意處置,忽視了孩子作為獨立個體生命的權益。問題的關鍵在於,如何制止層出不窮的惡意傷害孩童的案件?根據報導顯示,一些人認為,家長對孩子施暴是家務事,外人不好插手。在許多人看來,打罵孩子是家長的天然權力,外人的干涉是對家長權力的剝奪。此外,作為監護人的父母,也有管教之責,打罵孩子正是管教孩子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事實上,這種思維方式恰恰是忽視孩童個體權利的表現,“管教”稍加改變就成為家暴,變成對孩童的直接侵犯。
加之,孩子本就是社會中最弱勢的群體,往往更容易遭受成人的侵犯。現今社會,如果孩子們連自己父母都要日夜提防著,這是一件極其悲劇的事情。如果連父母都不能保護自己,反而會傷害自己,那麼孩子們來到這個世界還有什麼人可以相信?與其加強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讓父母接受育兒再培訓、增強法律意識和自我情緒管理或許是最合適的選擇。對於這類新聞事件,我們在同情、悲傷甚至憤怒並給予道德層面的鞭撻,之後,我們也應該以一個家長或者旁觀者的身份去進行人性與責任的教育,除此之外,是否應有反思呢?一個暴力充斥的家庭,一個有虐待記錄的父親,何以在孩子生前沒有得到來自外界的點滴幫助?若是發現苗頭的鄰居能夠多一個心,或者是相關部門能夠更主動一點,每一個過路人都側目一下,這個悲劇也就可能不會發生。
去年年底,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公佈了《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調查分析與研究報告》,報告指出,生活地點、父母結構發生變化的家庭更易發生針對兒童的家庭暴力,53.34%的案件發生在此類家庭中。相較於穩定、健全的家庭,單親、繼親家庭以及流動、留守兒童更容易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暴力案件來源地比例出現了新變化,農村與城市所佔案件比例基本持平。對於城市案件比例逐年上升的原因,報告分析指出——一方面城市生活壓力大,家庭矛盾加劇導致案件增多;另一方面也與打工者湧入,流動兒童增多相關。單親、繼親家庭和流動、留守兒童更容易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52.68%的案件發生在因人口流動、父母結構發生變化等的“問題家庭”。
在當下這個社會,從夫妻之間的家暴,到對父母、孩子的家暴,在價值觀衝突、轉型時期呈現出了比以往更加複雜的情況。保護孩子,我們缺的不是口號,不是認識,也不是懲戒措施上的落後,缺的是一種責任心,以及建立在責任上的行動實施。從近期以來的幾起比較密集性的新聞事件,我們不難發現大多數的虐童事件都發生在不完整的家庭中,父母離異,而後再婚,或者因為父母感情問題一時難以解決而把責任推到孩子身上。這一類的人倫悲劇,讓我們看清一個完整的家庭對於孩子的重要性。盡量給予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或者一個很愛他的監護人,是我們對社會的責任。
父母都不相信,我們還能相信誰?
法律對家暴的定義為,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據統計,目前全世界每天有540多名兒童死於虐待。處於社會轉型期的中國,兒童受虐待也有上升趨勢。專家還指出,兒童受虐待不僅僅指身體的毆打、體罰等,還包括精神,諸如對兒童的疏遠、冷漠、貶低與壓抑等方面。
中國政法大學田嵐、何俊萍兩位教授曾經針對“家庭體罰子女現象”的調查顯示,近2/3兒童曾經遭受過家庭暴力。在接受調查的498名大學生中,54%的人承認自己在中小學階段經歷過家長的體罰,高達被體罰總數的71.38%,體罰的形式以父母手打腳踹為最多,占到88%,借助工具如棍棒、皮帶、衣架等實施暴力的佔1.6%。打孩子絕對不是什麼好的教育方法,只會是對孩子的一種個性壓抑,尤其是給孩子造成一種錯覺:弱者要服從於強者,暴力可以解決問題,這是很糟糕的。孩子往往會從父母那裡學會了“以暴制暴”,學會了“打人經驗”,染上了暴力行為。日前,美國一個專家小組分析調查了過去60年有關“打屁股”的案例,得出這樣一個結論:童年經常挨“屁板”的人們更容易滋生侵略性、反社會的行為,更容易虐待配偶和孩子。
曾有專家分析自1938年以來體罰孩子的眾多後果,跟踪分析了打屁股對孩子的短期和長期影響,裡面提到:通過打孩子屁股,你可以讓孩子暫時聽話,但問題是,孩子心裡並不特別清楚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你應該讓孩子從內心裡懂得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否則,一旦家長不在身邊,不存在打屁股的威脅了,孩子們就不會有分辨是非的主動性了。對於這個問題,北京紅楓心理諮詢中心反家暴項目負責人侯志明就表示,家庭暴力會導致孩子嚴重的心理問題,離家出走、打架、自閉、厭學甚至厭世,“最親的父母都不相信,還能相信誰?”
去年9月,“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家暴妻子Kim一時引起輿論關注。名人效應下,更多人看到的是兩個成年人之間的戰爭,但同樣受到傷害的還有他們的女兒。家暴事件後,李陽坦言,這件事讓小孩生活在恐懼中,擔心家庭是不是要破裂了。李陽對Kim毆打非常嚴重的那次,3歲的小女兒親眼目睹了,此後都很難安睡。而事件發生後,在三個孩子的圖畫中,總出現齜牙咧嘴、眉頭緊蹙的眼鏡男。畫裡的孩子都是哭的,流著大滴大滴的眼淚……
“在國外,即使是讓孩子目睹暴力發生都被算作犯罪。”中國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李秀華說。目前,雖然《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都對“禁止家庭暴力”做出了明確規定,但相關規定分散在不同的法律法規之中,相互之間缺乏有效銜接,造成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許多法律無法落到實處。實際執法中,除非虐待行為觸犯到刑法,相關部門根本無法進行外界干預。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兒童受國家保護,禁止虐待兒童,並且在刑法當中規定了虐待罪,對兒童實施虐待的行為作出刑事處罰。但虐待罪除了受害人死亡或重傷的,屬於自訴案件,而被虐待的孩子往往出於對父母的畏懼或者由於其血緣情結而不能提出起訴。
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曾經這樣描述,“在紐約有100多個專業兒童福利機構。當兒童受到家暴,很快會有專業機構介入,讓孩子進入機構予以保護。在大陸只能找110的民警解決問題,民警往往只對家長進行教育,孩子仍然會被送回家中,繼續遭受家庭暴力。”但不幸的是,在暴力家庭成長的孩子普遍多會繼承暴力傾向,使家庭暴力出現代際傳承,“從小挨打容易讓孩子錯誤地認為,暴力是合理的,暴力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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